奧巴馬將推同性戀婚姻

734836_10151296243609934_1761580733_n繼續先輩開創的事業是我們這代人的任務。直到我們的妻子、母親和女兒的付出能夠與她們的努力相稱,我們的征途才會結束。我們的征途不會終結,我們要讓同性戀的兄弟姐妹在法律之下得到與其他人同樣的待遇。如果我們真正是生而平等的,那麼我們對彼此的愛也應該是平等的。

奧巴馬在他第二次就職典禮上明確地支持同性戀,並把同志平權運動和婦運、黑人平權相提並論。美國的同運團體為此相當雀躍,但,美國的,歸美國,香港就應該沾不到那份喜悅了。何解?香港的諮詢都推翻了,要再推,功夫很多。論述、支援等都要更多推動。而且,進一步的工作,就不是我這些非同志可做的,他們要自己動手。

我又想想,究竟香港的信徒見到奧巴馬這樣講,會有甚麼反應。其實,不是太難估的,他們也事訴諸美國社會道德淪亡,奧巴馬又不虔誠等等,所以簡直是不屑。他們也應該會順手呼籲為美國日益敗壞的道德禱告。

話說回頭,其實為甚麼簡單的「平等待遇」會被演繹成「逆向歧視」我今天仍不明白。又或者,在我來說,我不明白的是,為甚麼別人的相愛,會這樣令你嘔心?我真的不懂。另一個不懂,是基督徒看性,為甚麼總是想像得那麼邪惡?他們看同性性愛,嘔心至極,其實,那又關你甚麼事呢?又不是迫你看。

轉頭,他們又會訴諸教壞細路。我是教細路的,論教壞細路,首推 CY!為甚麼不叫這教壞細路的 689下台,教小孩何謂正義?同性戀教壞細路?就我所見,小學生是極之恐同的,他們認為男仔鍾意男仔唔得,女仔鍾意女仔都唔得。其實,對小學生而言,咩人鍾意咩人都唔得架。好了,若果我告訴小朋友,這世界上有些人,只受異性吸引,教小朋友要接納他們,又有甚麼問題呢?

我聽過不下十次,當同性戀平權,小朋友就要被迫接受男男童話故事。痴線。我會話,最多咪呢個世界上會有男男童話故事,邊個會迫你個仔睇呢?被害妄想症。所以講到底,我覺得基督徒現在好像中了邪一樣,對同志有關的話題極之敏感,一講就上綱上線。一諮詢,即淪陷。這樣敏感的教會,還是不要碰,免得又累你痕。

32 thoughts on “奧巴馬將推同性戀婚姻

  1. 唔知點解,舊約聖經評為必死既罪,及至到左新約,都仲講緊唔係好既嘢; 去到而家,竟然會是“愛”既選擇…
    你說上帝以前錯了嗎?

      1. 食GA~新約兩次提到食物文化既標準~你(地)唔係唔知下化?
        咁照你邏輯,即係殺人,姦淫都可以唔係罪啦?!
        咁貪婪欺騙謊言..都未必唔係主不喜悅既事wor~
        唔怪之得你個人咁啦~~~

      2. 純粹路過,不過真係好感動!正所謂人生得一知己死而無憾。寫Blog可以寫到有讀者好似自己心入面嗰條蟲咁,咁了解自己,嘩~真係好令人羨慕!你問佢一個問題,佢就做埋你代言人添。老實講,係唔係你整個分身出嚟娛樂大家先?

      3. 你叫人答你佢食唔食豬肉,人地答左,你就回句「好幽默,好好笑」,好堅的思辨能力!

    1. Dear olneb,
      Yes, you’re right!
      But if we are a Christian, we should please the Lord, not ourselves.
      more can not said wrong is nothing wrong~
      Do we should know what is good or not so that we could please Him?
      ~~~
      1 Thessalonians 4:1
      Furthermore then we beseech you, brethren, and exhort you by the Lord Jesus, that as ye have received of us how ye ought to walk and to please God, so ye would abound more and more.

  2. 無聊回看,發現你的留言,喂,YAN,對唔住,我係同陳道討論緊,根本無諗過理你D個腦都未發育的小朋友。

    點解?支唔支持係一回事,但係你竟然可以從創三十推出聖經支持亂倫此一奇論,可見你個腦發達極有限。你都係讀多D書先啦。

    1. 哈哈,痴線,陳到,同YAN道歉D乜先?因為YAN的觀點係你既觀點(即聖經支持亂倫)?抑或係我話佢個腦都未發育,傷害佢既弱小心靈?

  3. 真係咖,舊約聖經評為必死既罪,及至到左新約,都仲講緊唔係好既嘢。 去到而家,重變得理所當然。認為同性戀係必死嘅罪人嘅人,首先問下自己,有冇食過龍蝦、蟹、水母之類無翅無鱗嘅生物(利未記11:10)?星期日有冇去過返工(出埃及記 35:2)?有冇同你有一樣睇法嘅弟兄剪自己啲頭髮(利未記19:27)?有冇著過混合織物(利未記19:19 )?當你地一方面話時代唔同啦有啲嘢唔同以前噤睇嘅時候,轉個頭就同啲同性戀者話:「哦你地係同性戀!同性戀係唔合乎神心意咖你地重想諮詢反歧視?」嘅時候,唔該,諗下人地問你「點解你食龍蝦/蟹嘅?」「點解你星期日返工嘅?」「點解你剪頭髮嘅?」「點解你著混合織物嘅?」嘅時候你地嘅答案。

    1. 超鐘意依句。另一句係「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馬書2:1)」

    2. Good sharing! and keep going:

      “When Jesus had lifted up himself, and saw none but the woman, he said unto her, Woman, where are those thine accusers? hath no man condemned thee?

      She said, No man, Lord. And Jesus said unto her, Neither do I condemn thee: go, and sin no more.”

  4. 今日睇番呢篇文,感覺唔同o左
    用基督教ge角度去睇,人係唔可以決定另一個人是生或死,雖然神可以。
    所以有人講舊約時代同性戀係死罪,即係神會將同性戀者define為死亡,唔單止肉體上而且係靈魂上。我覺得呢個命題有兩個含義︰

    1. 首先我唔熟聖經,我唔知舊約時代同性戀係死罪ge律法,係由神確立、抑或由當時ge執政者確立、又抑或係當時ge執政者同神傾掂數而確立。但無論係邊一樣都好,批評人o地唔阻止同性戀ge人,理由基本上都離唔開「同性戀者會死,靈魂上」(或者「同性戀會落地獄」,但都係同等意思),所以你唔阻止同性戀就即係推人落地獄、甚至間接殺人o地ge靈魂。耶穌救o左ge o個個差D俾人用石頭擲死ge妓女其實都犯o左姦淫,如果照同樣邏輯推斷,個妓女第時一樣係靈魂死/落地獄,就算耶穌當時幫佢唔駛俾石頭打死都係多餘。但事實上人類係決定唔到一個人ge靈魂會生定會死,o個個妓女最後魂歸何處,聖經冇講,神亦都冇默示,至少我所知道就冇。如果有人知ge話不妨講o黎聽聽。
    所以今時今日ge同性戀者到最後會唔會落地獄,靈魂會唔會死,我唔知。但我肯定「唔阻止同性戀 = 推人落地獄/間接殺人靈魂」ge講法就一定有唔妥。個妓女未出世之前神已經知道佢所有o野,所以耶穌唔應該等到佢俾人用石頭擲o個陣時先至救佢出「石海」然後叫佢認罪悔改,而係應該o係佢做第一單生意之前就已經阻止佢做、否則耶穌就係推佢落地獄/間接殺佢靈魂?

    2. 其實講舊約時代同性戀係死罪ge人,到底係擔心同性戀者會靈魂上死亡呢、抑或係嫌同性戀者不討神喜悅呢? 如果係前者,其實我覺得擔心係多餘,皇帝唔急太監急,除非神直接默示你「呢個人會因為同性戀罪而落硬地獄,冇得救,唔駛恨」咁又唔同。而如果係後者,咁就係個人喜好問題,因為除同性戀以外都仲有好多不討神喜悅ge事情,我會覺得呢D人只不過咁啱揀o左「同性戀」o黎講咁解,純粹巧合。
    但有一樣o野我同陳生見解唔同,陳生認為呢D人係雙重標準=虛偽 (食豬肉,前面仲有人提到食龍蝦/蟹、星期日返工、剪頭髮、混合織物添),但我就唔係,我認為呢D人雙重標準=正常,我會視佢o地只係有潔癖or完美主義者,呢D係人ge特質,唔係缺點,所以我會有得佢o地鍾意點就點。再者,冇潔癖or非完美主義者ge人,當然唔能夠用一般ge標準去衡量佢o地ge想法,諗法有差距係正常。

Leave a reply to Raymond Sakura Cancel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