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輕.重案組

先談兩種說謊。

第一種說謊,大量的真話,夾雜小許謊話,或刻意隱去重要的事實。第二種說謊,是完全顛倒事非黑白,將 100% 錯的東西說成真。梁振英僭建、陳茂波屯地,屬第一類,他們技巧地說話,例如把兒子說成妻子的家人,講了些很虛,很像事實的話,其實是大話。這類大話,只要做多一點調查,做 fact finding 的功夫,就能識破其語言偽術。講第一類大話的人,是心知理虧的,所以才會用語言偽術掩飾謊言。

第二類大話,就是希特拉說猶太人是劣等民族、「家長會」說林老師害人不淺這種。其特徵是,講的人對自己的說話深信不疑。他們也許不是一開始就深信不疑,但由於他們要站在某種立場說話,所以他們會不斷強化他們的信念,排斥一切異見,催眠自己。所以,對宣講的人本身來說,第二種謊言並不是謊言,他們會認為那才是真相。所以,第二種謊言不是用 fact finding 就可以對抗的,無論你怎樣找事實,他們都不會聽入耳。簡單一點說,他們已經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要動搖,並不容易。這是很有趣的,一個謊言吹得夠大,夠響,夠久,它反而會有人信。

入正題。

坊間絕大部分意見,都認為教育局長吳克儉要就林老師事件要提交報告是小題大做,為要殺一儆百。這當然是合理推測,但他們今日更要求重案組調查林老師辱警,令我覺得事情應該用第二個角度詮釋。我的詮釋是,香港的領導層真心認為林慧思老師是重犯,是影響香港管治的嚴重重犯,所以必須用各種方法將之制裁。不但香港的領導層這樣想,他們的爪牙組織,或很多一聽到個「亂」字就害怕的人,也真心是這樣想的。他們認為林老師講 wtf是把香港搞亂,欲除之而後快。

有這樣想法的人,心底究竟是怎樣想的呢?容在下大膽假設一下。在他們眼中,穩定壓倒一切,任何動蕩,都會影響香港,都會影響經濟,總之,亂就是不好。他們怕亂,可能因為亂,會影響他們的利益;亂,可能會令他們飯碗不保;亂,可能會導致他們的醜事被抖出來。又或者,他們不是既得利益者,他們也許生活得不太好,也許還有些不滿,但他們怕,他們害怕混亂,他們恐懼未知的將來。所以,寧可穩定地差,也不要亂。

還有一種人。他們要求平安,他們深信世間的不公會過去,他們深信死後他們會上天堂。對他們來說,人間的不公不緊要,但現世的平安重要,所以,他們也不想亂。這種人,是集體被催眠,一起相信了第二種謊話,而且,信得很深。

「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摩太後書三12

重案組去查林慧思,在常人眼中是輕重不分,但在他們眼中,其實的確是首要任務,大家請不要見怪。面對一個觀點與角度和市民相距甚遠的警隊、政府,我們要問,我們要被他們代表嗎?面對非常離地的信仰,我們也要反思,這是耶穌所教的嗎?

十大耶能人士選舉結果

是此投票於 10/8/2013 舉行,以下為候選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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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次投票歷 16 小時,共得 390張選票。最高得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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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要求「分組點票」,在下從善如流,將候選人分為「名人界」和「宗教界」再排列,得出以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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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高皓正為一教會之負責人,加上近來在藝能界都無乜野撈,故被歸類為宗教界。

分析

林以諾、高皓正、蘇穎智、吳宗文高票當選,相當合理,他們以他們的基督教言語誤導蒼生,以正義之師自居,教內外早就看不順眼。然而,因事時炒熱的原故,陳茂波、梁美芬、李偲傿、陳振聰亦榜上有名,這反映只要有人自稱是基督徒,而行為惡劣,皆會被稱為耶能人士。

這選舉帶來了一個很有意義的討論,就是何謂「耶撚」?有人把它簡單定義為「壞信徒」,也有人比較深入,認為信得麻木者並不算,妖言惑眾這才算。也有人指出,此選舉只算知名人士,其實日常生活也有很多耶撚。筆者覺得相當正確。

此外,低票數區亦值得留意。梁家麟、黃仁龍得票最低,但其實黃仁龍當律政司時,政治打壓開始日益嚴重,他雖無非常白目的過失,但他其實也對香港有很壞的影響。此外,是次投票亦反映了香港人善忘的特質。陳世強、袁文輝、吳宣倫等之行徑其實不亞榜首之人,但近來他們沒有新聞,所以排名偏後,這點值得留意。

陳到 overall 排 25,不入流,sosad.

林超榮才是真正的教壞細路

原刊於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8-08-2013/4379

林老師事件還未結束,各方輿論繼續,但要數多人廣傳的,是林超榮的一篇鴻文。林文以課室、球賽作比喻,指出林老師不應闖封鎖線,繼而指出不越過封鎖線,形 同不衝紅燈,是常識。林進一步解釋,封鎖線內是警察辦事,目的是恐防發生意外,傷及無辜。另外,他又指警察無理由要應付每一個發問的市民,市民和警察應互 相尊重。最後,他指出林老師最大問題是「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超人認為老師「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並得出結語「普通的街頭謾罵,大 部分人用政治包裝,轉移問題」。

封鎖線內,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封鎖線內, 青關會意圖破壞法輪功的街站,用橫額遮擋他們。線內一片混亂,警察正常的做法,是分隔兩幫人,避免發生肢體衝撞。但警察卻圍住兩幫人,任由他們爭執,隔開希望仗義執言的朋友。此外,按謝連忠律師分析: 「根據《公安條例》第17條4節,即使警察有權「阻截和封閉」通道,仍只適用於違規的公眾集會(50人以上)或遊行(30人以上),不適用於一般或其他情 況。林老師事件不屬這情況。」所以,這條林超榮視作神聖不可侵犯的封鎖線,不但不合理,而且更有濫用警權之嫌。此外,按當時線內的情況,明眼人一看就能分 辨出是青關會滋擾法輪功,而警察不加阻止。林超榮先生的比喻,抽空了實際處境,以為用球賽、教室就可以含混過關。實情是,當時的比賽,形同球證黑哨;當時 的教室,教師一味偏袒。

超人的語言偽術

球 證、教師、警察應該持平處事,這是常識。面對無緣無故的衝紅燈,警察當然要查辦;但若為了拯救稚子,衝出馬路,卻換來一票罰款,那就不是常理了。再說,一 般街上警察辦案,市民一般不會過問,免得惹麻煩。根據影片,林老師並非唯一質疑警方處事之人,當時已經有不同的市民質疑警方當時的做法,亦有不同的市民希 望出手相助。林超榮繼續漠視常理,故意扭曲。林超榮以拍戲為喻,也是比喻不倫。當人家在街上拍電影,香港人一般都很識趣,不會騷擾;但這件事的本質根本不 是拍電影,而是實在的當街欺凌。林超榮把仗義執言描述為「情緒發洩」,實在是扭曲常識。

林 超榮在其結論指林老師用了最惡劣的方法,這是一個不公允的評價。林老師確有擅自闖封鎖線,和警方理論,後演變為大吵大鬧。但觀其吵鬧原因,卻是因為警方機 械式的回答,只一味勸她離場,並沒有真正處理當時真正的問題。林超榮揪着這一點不放,大做文章,說她「用上最惡劣的方法,把事件弄到不可收拾」,是誇大其 詞,故意抹黑。而他評論林老師「未能正己怎可以正人」則更是歪理,在街上路見不平,出言理論,有何不正?至於是誰把政治問題,抽空淡化成一場衝突,則大家 可明辨矣。

教壞細路?
此 文出街後,有不少人叫好支持。他們持的理由,不外是擔心社會激化,怕粗暴的行為會影響小孩等。第一,他們的觀點,和林超榮一樣,把問題的處境抽空,放大林 老師罵人的部分,卻不問她為甚麼鬧。第二,這些贊同林超榮的人,訴諸滑坡理論,把一宗街上發生的事件,推展到「萬一第日個個學生都上堂罵老師,怎算」,尤 有甚者,覺得此事曝光,已經對小朋友做成實質影響。這種滑坡理論,出自恐懼與無知。一次教師在街頭罵警察的事件,若能向小童解釋清楚原由,根本就是一次公 民教育;相反,刻意放大當中的片段肆意抹黑,忽略事實之全局,這才是真正教壞細路。

延伸:
《熱血公民教育》第46集:從法理規範的角度看林慧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