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必出櫃,蔡森出火

早在慢必出櫃時,在下已預料素有「性鬥士」美名的明光社蔡志森會大肆鞭韃。果然,蔡森出手了。他接受「可圈可點」網站的訪問,扮持平地批評慢必。以下,我會點評一下蔡森的言論,但係我要利申左先:我係「人粉」,但這件事換轉是其他議員,我會照樣批評的。

欺騙選民?

「…陳志全在當選後…聲稱要在來屆立法會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蔡志森批評,陳志全在當選後才說明意圖,對選民不負責任。「若這是他的重要議程,必須事前向選民交代清楚,讓選民選擇。有些選民支持他,可能是認同他以激烈方式推動民主,但不代表支持他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他將自己的重要議程隱瞞,是從政者不老實的行為。」」

蔡志森才是欺騙讀者呢!他們早在選舉之前已經做了一個叫「2012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對「家庭價值議題」問卷調查」的東東,結果亦一早公報。人民力量的傾向是「支持同志團體提出的「同志友善」政綱。當中包括:支持設立性傾向歧視條例、修訂法例容許男男、女女、男女的合法性行為年齡,劃一為16歲……等。」(source) 一早講左架喎!講明就無整蠱啦!阿蔡志森係咪失左憶?如果個調查係其他人做的,我無野講,但係個調查係你地自己 conduct 架喎,你真係無理由咁話番慢必。誰是不老實?看官見到了吧?明光社成日口口聲聲話要監察傳媒,好心啦,你監下你地自己先啦,屈得就屈。講到尾你地係唔鍾意有人出櫃之嘛。依家慢必係香港第一個出櫃議員,這絕對是挑動了蔡森的神經。

多人出櫃等如無歧視?

據報導「蔡志森指,愈來愈多藝人、公眾人物公開同性戀者身份,反映社會對同性戀的「歧視」並不嚴重,沒有迫切性為「性傾反歧視」立例。 」蔡志森呢D咩邏輯?出櫃呢個舉動,本身就代表著同性戀仍然是禁忌,所以才人「出櫃」的說法。你又唔見鍾意養貓要「出櫃」?而愈來愈多人出櫃,也只是反映同志愈來愈勇敢,並不等如歧視不嚴重。我認為,同志仍是在明在暗地,都是受著歧視的,特別是受著明光社之流,打著所謂家庭價值旗號歧視他們。就係一日有你地明光社,一日就要為同志爭平權。

甚麼是敵意?

蔡又稱「雖然有些人不贊成同性戀,但不代表他們會對同性戀者會有敵意行為。」這真是夠涼薄呢。所謂斯文敗類,在香港比比皆是,他們的敵意,不是上街燒車,搶掠,打日本城。他們的敵意,是用斯文包裝著,消極的。一個避開,一厥眼神,一份遺憾……這是斯文敗類式的敵意。這種敵意,在中產充滿的基督教圈子更甚,而蔡森,就是靠這些斯文的敵意養起的。在下不齒。

反同者全滅,天意?民意?

「多名在調查中明確表示,反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的候選人均落選。傾向支持立法的「激進」民主派,則獲較多議席。」我無咩 comment,只能說,天意呀~天意。黃成智,快D痴埋去,一齊反同、尋舟、聖地遊啦。

及早播種,提早反同

蔡志森又指出「教會必須有危機意識,因為社會愈多愈多人贊成『性傾向歧視條例』,到立法投票時,教會才醒覺要表達意見,可能已經太遲了。」言則就是要大家依家就開始繼續宣揚反同。收皮啦!你咪當信徒個個都好似你咁先得架,開口埋口都係恐同言論。你自己係個訪問都話D人選議員無咩幾可係睇性議題,好心你就咪枉作小人啦。

混肴視聽,乘機保皇

有網友指出,他們字裡行間將撐同志者等同激進,又暗中支持不表態的保皇黨民建聯,手法卑劣。這等明光,實如主耶穌口中「瞎子領瞎子」(路六39),死得人!

結語

慢必出櫃,挑動蔡森出火,大放厥詞,明光社又一次露了底。無論點包裝,明光社根本就係恐同反同,你講咩愛都無用。(還有些)信徒眼睛是雪亮的,他們知道他們選了甚麼議員為他們發甚麼聲,我請蔡志森不要侮辱選民的智慧,說他們是被騙。

sources

候選人當選才出面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 蔡志森﹕教會要及早發聲勿後悔莫及

香港出柜議員誓推動同性婚姻立法

2012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對「家庭價值議題」問卷調查結果

4 thoughts on “慢必出櫃,蔡森出火

  1. 從平權角度,一個真正支持自由平等的人,當然支持「性傾向歧視條例」,慢必身為同志,自然要爭取他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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